<照片>2003年9月12日,拍攝於日本箱根.『星の王子さまミュージアム』(小王子博物館)。

我跟米可,PChome個人新聞台第一個認識的「以文會友」的麻吉,臨時起義同遊東京。



愛上了拍照之後,從此徹底顛覆了以往「到此一遊」的拍照習慣。「我」不再是主角,各種景緻取而代之,成為我鏡頭底下,最搶眼、最愛出風氣的「明星」。

本來就很愛拍照,出去旅行時,總是拍個不停。在還沒有開始網路書寫以前,或者是,更認真地區分,應該是,還沒有第一台數位相機之前,我所有旅行記憶裡,幾乎是每張照片裡都有「人」,多數的時候是那個「照片比本人美」的「我」,以及我跟朋友們的合照。

後來,開始「玩」(嚴格來說,這只能算是,愛玩、隨便玩、任意玩而已,跟所謂專業的玩家,仍有著很大的距離)起拍照以後,在「時間排擠」效應下,「我」就逐漸褪色了。畢竟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有太多的美景緊緊抓住了自己的眼光,我的整個眼睛,彷彿化身成一台無形的相機般,從抵達的那一刻起,就開始不斷地蒐尋各個可以入鏡的角度,思考著該如何裁剪才能夠讓鏡頭底下的世界更美麗,或者是如何才能真正補捉當下那令人震撼的美。我的眼睛很忙,我的腦袋也很忙,我的手更是一刻也不得閒,忙著攝取各種美的景緻。

通常,真正的攝影玩家,自己都不怎麼愛入鏡,所以不太會有”難以取捨”的掙扎。可以前我明明是個這麼愛(被)拍照的人,一下子所有的旅遊記憶裡,突然間少了個「我」,那種落差與轉變,未免也太天壤之別了點。還好,經過幾年的「訓練」下來之後,至少,比較能夠在其中稍稍取得一個平衡點,「景」仍是鏡頭底下最耀眼的明星,「我」成了偶爾陪襯點綴的角色。

幸好這群愛趴趴走的朋友們,也都是愛拍照的同好,才不至於會發生「這有什麼好拍呀!」的小小不悅。終於了解了「道不同不相為謀」的真諦,你的狂拍,在別人眼裡如果成為一種「不以為然」,那麼,這樣的旅伴可能就不適合我了。


而且,我開始迷戀上拍各式各樣的倒影,也喜歡,跟自己的影像追逐。

我和我自己的影子,還有一個你,好多個你們,看見了嗎?




<照片>2004年12月26日,拍攝於南投縣牛稠坑。

透過玻璃窗上的倒影,我頑皮地跟你說聲「嗨!」。結果,後頭又傳來另一聲「嗨!」,倇若山谷裡傳來的回音般,層層疊疊一聲聲傳遞下去。




<照片>2003年12月8日,拍攝於Bali。

在前往高原休閒聖地金塔馬尼途中,可以眺望海拔1700公尺巴度爾火山巴度爾湖。身旁兩個桃紅女孩,都是揹著一般單眼相機,還有一個攜了腳架出去,是有學過攝影的旅遊玩家,而我只是個道地的玩票性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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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lyfish03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