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飛小魚/圖與文>

2007年6月18日,拍攝於奧地利.維也納

有時瘋狂一下,挺好的。
很多時候,就放任自己衝動一次,放肆一下,太過墨守成規就不會有意外的驚喜。

好想再狠狠瘋狂一回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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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,我們還沒遇見,命運的那條線還沒有把我們繫在一起。

九把刀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》票房拉出長紅,關於那一年的記憶,開始在你我之間發酵。

你在FB上這樣寫著:

那一年,我們一起翹課去陽明山玩雪
那一年,我們一起騎著車去中橫梨山
那一年,我們一起在龍盤草原看星星
那一年,好瘋,沒在怕的


我無言。你的過去,我來不及參與;你的現在,我雖然參與了,卻始終跟不上你飛行與玩耍的腳步,你總是活得很精彩,盡情地把握每一個當下,幾乎所有可能的日子,你都會玩得很盡興。

不必脫離常軌,明明是個OL,你的足跡卻踏遍了全世界。真叫我忌妒又羨慕哪!我想緊緊跟隨著你,不管是飛向不同的國度,展開一場又一場精彩的天涯行腳;或者是走向深山裡,在3000公尺以上人煙罕至的百岳裡數星星;甚至是,在台灣趴趴走,探索這個美麗的土地。

可惜的是,我卻常常落了隊,跟不上,也不曉得自己到底在忙啥,不上班的人反倒把時間弄得亂七八糟,聖母峰基地營沒跟到,印度高山健走也落空,就連原本約好要一起去稻城.亞丁,計劃也生變了。

你在FB上回應我:「我們還沒一起做過瘋狂的傻事耶~~」

說著說著,831的這一天,你在接近下班時間寄出一個驚人的"炸彈"。不是紅色炸彈喔,雖然FB上有人這樣猜測著,以為你要結婚了,誰叫你沒頭沒腦寫下這樣一句話:

『2011年8月31日是一個重要的日子。』

哈!果真是有夠瘋狂,分明還在睡夢中,「叮咚!」清脆的門鈴聲把你吵醒了,也不曉得是一大早頭腦益發清醒,還是昏昏沈沈迷迷糊糊,才會做出一個讓自己無法置信的重大決定。

約莫1個小時,你把房子給賣了,完全不在你的計劃裡,卻脫稿演出,而且如此迅速而明快。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你這輩子最快速最瘋狂最不按常理出牌的決定?一天將盡,你還是不敢相信,所以你需要找人說說話。我們火速般訂下了最快的約會,我得捨棄一場報了名很想去參與的新書發表會,因為,阿麗說你的事情比較重要!

在來來往往的e-mail裡,阿麗突然提起,「你的房子賣的比小魚還要快~」

我笑了。想起去年4月底吧!幾經天人交戰N百回後,終於下定決心要把住了15年的東區老房子給賣掉,才剛跟仲介簽約,那晚就帶了第一組客人來,在我換好跑步服正要出門之際。

然後,接下來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之外,快得讓我措手不及。不只買方來看,還有信義房屋也來了好幾個人,亂糟糟的房子又加入嘰嘰喳喳交頭接耳的聲音,我只能傻傻地站在一邊,完全不曉得該如何回應。

很快這些人就走了。咦,沒我的事了,那就出門跑步去吧!說時遲那時快,手機響了,美麗的仲介小姐來電,要我別跑了,跟她去總公司跑一趟,因為,「這組買方成交的機率很高,要打鐵趁熱!」嘎,什麼跟什麼,我一頭霧水,搞不清楚是什麼意思。

心不甘情不願換下跑步服,跟她一起搭小黃直奔信義計劃區。我在車上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,好不容易才下定決心要賣,都還沒來得及做好心理準備,怎麼才來第一組就說要成交了?說著說著,悲從中來,眼淚不聽使喚撲簌簌掉個不停,邊抽泣邊跟她說著自己萬般不捨的心情,這不只是一間房子而已,它代表的是一個故事的結束哪。

愈哭愈傷心,眼淚止不住,那樣複雜又悲傷的心情,唉!後來,這些通通變成了仲介小姐幫我賣出好價錢的「腳本」,當然那晚房子就賣掉了。後來說給朋友聽,都笑岔了氣,「哪有人家賣房子賣得那麼順利又幸運,竟然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。」我也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
不曉得明晚的你,會不會跟我一樣,邊說邊笑著流淚?




<飛小魚/圖與文>

2007年6月18日,拍攝於奧地利.維也納

瘋狂之後,是不是該好好犒賞自己?
來去創造更多屬於我們的回憶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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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了55個小時之後,我終於踏出家門跑步去。回憶湧上心頭,一幕幕,看似不相關,卻在我的腦海裡被奔馳的文字給串了起來,我的腳在奔跑著,我的思緒在馳騁著,不把它們敲出來,我想今晚恐怕無法好眠。

誰說我們沒有一起做瘋狂的傻事?就連買房子、賣房子,也是傻傻地就做了,或許是傻人有傻福吧,都讓我們這種瘋狂的行徑,獲得還不錯的結果。你說,「看到小朋友,心裡開心,嘴角上揚!」呵,接下來,你還會不會有更驚人之舉出現,例如,把工作給辭掉也來趟大旅行?記得揪我喔,這回我保證當個甩都甩不掉的拖油瓶。

我很無厘頭在你的FB那則「重要日子」的宣示中這樣寫著:「這個日子是我死黨only的生日。」8月31日,也是馬來西亞的國慶日,當然是做決定的好日子。如果沒有死黨,就不會有現在小巧可愛且個人色彩很濃烈的【魚之天空】

那一年,死黨來電問我,「你不是說如果有預售案,你也想買嗎?」
我很爽快在電話這端,豪氣地說:「好!幫我買一間。」

結果,死黨在電話那頭,昏。倒。了。

他又好笑又好氣地說:「小魚,這不是買化妝品,也不是買包包,更不是團購買東西。這可是買房子,你好歹也去看一下樣品屋再做決定呀!」

很好笑,我看了第一眼,心不在焉聽代銷小姐用她的三寸不爛之舌說得口沫橫飛,根本就迫不及待地想簽約了。後來才知道,人家都是看了好久,看了好幾十間房子,甚至是耗費一年半載之後才會慎重做決定,哪像我這麼草率!那晚當下那一刻,買了,就如同我一輩子的舊愛,也是當晚就賣掉。

你說,這瘋不瘋狂?
寫好了,應該可以睡個好覺吧,明天再聽你說故事。晚安安 ^_^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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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lyfish03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